洛阳市气象局

人气指数:0 页面更新时间:2022-04-16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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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气象局始建于1950年,现管辖9个县(市)气象局,分别是偃师市、孟津县、新安县、栾川县、嵩县、汝阳县、宜阳县、洛宁县、伊川县气象局,其中孟津县气象局和栾川县气象局是国家基本站,伊川县气象局和栾川县气象局是省级农气基本站。洛阳市气象局有4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业务科、政策法规科;有6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气象台、气象服务中心、财务核算中心、防雷中心、气象站和天气雷达站。

洛阳市气象局局领导有:党组书记荆自谋,局长白凌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焦振法。全市气象系统在职职工122人,其中市局56人,县局66人;退休职工66人,其中市局40人,县局26人。洛阳市气象系统在职高级工程师24人,工程师46人;市局高工14人,工程师17人;县局高工10人,工程师29人。

全市气象系统的业务及拓展业务有气象观测、天气预报、农业气象服务、气候评价、人工增雨及农业综合经济信息网;气象服务项目有专业气象服务、电话12121,电视天气预报、防雷服务等。

:全市气象系统是洛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系统,其中省级文明单位2个(洛阳市局、孟津县局)、市级文明单位7个(宜阳县局、新安县局、嵩县局、汝阳县局、伊川县局、偃师市局、洛宁县局);洛阳市局机关党总支从1994年至今,多年被评为洛阳市直机关“先进党组织”。

近年来,由于防灾减灾、人工增雨作业为地方农业的丰产丰收作出了较大的贡献,多次受到洛阳市人民政府的通报表彰。洛阳市气象局还连续多年被评为洛阳牡丹花会气象服务、春运气象服务先进单位,受到了地方政府和广大公众的好评。

主要职责:

㈠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㈡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工作,负责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和管理;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情报、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指导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㈤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负责当地重点建设工程、城乡建设规划中气象条件的评估和气象服务保障;做好气象科技扶贫工作。

㈥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河南省气象条例》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㈦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基础设施建设、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科研、培训、业务建设、气象装备和监察审计等工作;会同县(市)人民政府对县(市)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㈧承担河南省气象局和洛阳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方式:
电话:0379-63000396
邮件:lyybz@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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